商标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文件:
商标转让双方需要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转让或受让方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并缴纳转让规费。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文件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签发缴费通知。
收到缴费通知后,转让人或受让人需要向商标局缴纳商标转让注册申请费(450元/件)。
商标转让申请在缴费后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理周期为2-4个月。
审查员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资料,如商标转让合同等,审查时间可能延长至8-12个月。
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签发转让核准证明/通知书,并进行公告。
公告期一般为5-8个月,期间任何人有权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后,商标局会确认商标转让手续成功完成,并向受让人发放《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所需文件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时间
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建议
建议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减少被驳回的风险。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转让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