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作案工具,如手机、电脑、电话卡、银行卡、POS机等。
赃款赃物,如诈骗所得的钱财、物品等。
指纹、脚印等,可能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如被诈骗的财物、文件等。
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如诈骗信息、邮件、短信等。
合同、收据、借条、转账记录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
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特别是涉及诈骗相关话题、承诺、诱导等内容的部分。
资金流向总表格,按时间顺序列出每笔转账的时间、金额、转出账户、转入账户及转账理由等。
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一般以口头陈述形式存在,以笔录加以固定。
被害人就其所遭受的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详细描述诈骗行为的过程、手段、结果等。
犯罪嫌疑人就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揭示犯罪动机、犯罪过程等关键信息。
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分析后出具的意见,如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的鉴定。
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现场或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后制作的笔录。
诈骗分子通过社交软件、通话等形成的视频、音频资料。
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诈骗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非常重要,有助于揭示犯罪事实、锁定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被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