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的地方叫 派出所或公安局的户政管理科。具体来说,户口办理的部门是公安机关,包括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局的户政管理科。这些部门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包括迁出、迁入、变更等手续。
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 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 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 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需要携带的材料通常包括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证明材料、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等。
建议在办理户口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