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变更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
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和新的信息。
如果是购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如果是租赁,提供租赁合同;
如果是亲属家,提供亲属的房产证和亲属关系证明。
婚姻状况变更: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等;
姓名变更: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
年龄变更:提供个人申请、村(单位)证明、原始卡片或原《常住人口登记表》等;
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和户口本。
如果是单位职工变更姓名,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变更民族信息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变更的具体流程包括:
1. 准备上述材料;
2.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
3. 填写《户口变更申请表》;
4. 派出所审核材料,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5. 审批通过后,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根据当地派出所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