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落实现行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对于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及合伙创业,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等具体情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原贫困残疾人家庭条件之一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减轻其经济压力,并提升其职业技能和就业机会。建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积极申请相关补贴,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并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