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并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样复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总结:
复婚的手续和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无配偶声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以及填写并签名的复婚登记声明书。完成这些步骤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查并发放复婚登记证,从而恢复双方的夫妻关系。整个流程与初次结婚登记相似,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复婚需要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