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补助的管理部门主要 由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些统称为遗属待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会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负责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这些对象会获得定期定量的生活补助,并且有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
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认证,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需要及时反馈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或工资福利科审批。
综上所述,遗属补助的具体管理部门取决于遗属的类型及具体情况。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遗属补助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而工伤保险相关的遗属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则由民政部门负责。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民政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