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根据占用耕地的实际情况、地理位置以及国家政策有所不同。在中国,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实行分等级的征收制度,具体如下:
对于占用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的情况,其税率通常参照耕地占用税的基准,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执行上,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的珍贵程度、生态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
地方具体实施
例如,南宁市青秀区等84个县(市、区)耕地、园地的适用税额为30元/平方米,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15元/平方米。
南宁市隆安县等27个县(市、区)耕地、园地的适用税额为25元/平方米,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12.5元/平方米。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法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50%。
综上所述,林地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具体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