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领证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是再婚者,还需携带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军人登记结婚需要携带《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或《文字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外国人需要携带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因私出境人员需要携带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钱款,大约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
其他可选项目,如站在国徽下国旗旁的两人合影,可以不要,以节省费用。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了解具体的材料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