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办理过户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房屋在抵押状态下也可以办理过户,但必须先取得抵押权人(通常是贷款银行)的同意。
可以选择提前清偿贷款以解除抵押,或者提供其他足额担保来获得银行的同意。
抵押人和买方需要协商并达成关于房屋产权变更的书面协议,并需要银行同意变更。
若银行同意变更,将会更新借款人的信息,并出具相关证明,同时借出房产证以进行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房产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需要先注销抵押登记。这可以通过卖方还清贷款或提供其他担保来实现,然后到房管局注销抵押登记。
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双方可以选择将达成的产权变更协议进行公证,并在付清银行贷款后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卖方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并付清余款,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通过以上步骤,抵押房就可以成功过户。建议在操作过程中与银行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齐全,以便顺利完成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