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货物和服务主要包括:
1. 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 图书、报纸、杂志;
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此外,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及某些特定的服务(如修理服务或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也可能适用13%的税率。
请注意,税率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具体情况需要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