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需提供原结婚证明。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具体金额和种类根据房产情况和当地政策而定。
单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如果产权设定抵押,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确认房产无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有抵押需先解除抵押。
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费用包括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等,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办理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建议在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