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制度是指 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获得者的资格、学位评定、学位管理而设立的制度。该制度起源于1935年,主要针对于学生。1935年4月,当时的中国政府曾仿效英美体制颁布了"学位授予法",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获得者的资格和学位评定的办法等做了规定,这是中国现代学位制度的开端。由于旧中国教育落后,这项制度最终没有得到认真施行,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仅有232人获得硕士学位。
中国的学位制度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我国实施三级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中国依靠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管理系统,对全国的学位工作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学位授予单位的三级管理。
国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对达到一定学位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一定的学位,并向其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制度是评价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获得学位不仅是国家给予获得者的一种荣誉和鼓励,而且是获得者学习成绩和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志。
建议:了解学位制度有助于更好地规划个人的学术和职业发展路径,因此在选择学科和申请学位时,应对相关制度有充分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