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纠纷通常属于 行政诉讼。当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未达成拆迁协议且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时,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具体来说,拆迁补偿纠纷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此时,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因为拆迁决定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被拆迁人对此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这种情况下,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为双方已经就补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只是有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
因此,拆迁补偿纠纷主要属于行政诉讼范畴,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涉及民事诉讼。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