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首页 > 常识 >

什么情况判死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14:35    

触犯死刑罪名:

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且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

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情节特别严重,且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

主观恶性极大:

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无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特定严重犯罪:

在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况下适用死刑。

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例如,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等。

需要注意的是,死刑的适用有严格的限制和核准程序。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审慎作出判决。

  
相关文章
山东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一审被判15年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江西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受贿案一审宣判 姜甲儒妈妈望人贩交代更多线索,奶奶称家人诉求是嫌犯死刑 骑共享单车碰瓷机动车诈骗四万余元,男子被判刑一年 普法时刻 | 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意图界分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叶新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学历造假判多少年 虚开加油票罚款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