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轻微伤并不构成刑事犯罪,而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具体处罚如下: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或者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处罚会更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二级轻微伤的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建议行为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尽量通过协商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避免采取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