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工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是试用期工资计算的具体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则按约定数额和方式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则按照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正式员工工资的80%计算。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出勤天数不足一个月,则可以根据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计算对应的工资报酬。一般是以月工资除以21.75(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然后再乘上实际出勤天数,得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数额。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有加班情况,加班费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试用期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建议
明确约定: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工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遵守法律
记录出勤:劳动者应妥善记录试用期间的出勤天数,以便在离职时准确计算工资。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