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社会监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新闻媒体通过报道和评论,揭露问题,监督公共机构和个人行为。
人民群众通过参与讨论、投票、示威等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政府决策和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和干预。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各种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对政府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公民个人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
社会舆论通过各类传播媒介,对政治权力运行中的偏差行为进行矫正和制约。
这些社会监督形式共同构成了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