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养”是指 社会各界人士以自愿为原则,通过提供物质、资金、服务等方式扶助孤儿和残童,使他们得到亲人般的关心和家庭式的温暖,从而更加健康成长。助养人与被助养人之间没有法定的抚养和赡养关系、权利和义务,被助养的孤儿和残童的姓名不能更改,户口不准迁移,其法定监护人仍是儿童福利院。
具体来说,助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助养人向被助养人提供定期或一次性的生活费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助养人提供衣物、食品、学习用品等物资,帮助被助养人改善生活条件。
助养人通过志愿服务、心理辅导、教育辅导等方式,为被助养人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支持。
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定向认养孩子,定期看望认养的孩子,并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孩子长期保持联系,提供独立前的生活学习费用。
助养是一种无偿的、自愿的行为,旨在帮助那些缺乏家庭关爱的儿童,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同时,助养也是一种社会公益行为,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儿童福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