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后,企业和个人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兰州地区:对注册成功商标的企业进行补助,注册成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一件补助一百万元,普通商标每件补助一千元。
兰州新区:对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补助1000元。对取得国际注册的商标,每件补助1万元。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报注册成功,每件补助1万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注册成功,每件补助50万元。
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法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
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
商标成功注册后要尽快使用,并且注意留存使用证据,防止被提起“撤三”。
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必须保持与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
注册商标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提出商标变更申请。
商标许可使用一定要备案。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权利,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提起侵权诉讼或请求商标局进行调解处理。
注册商标后,企业和个人还可以享有独占权、转让权、投资权、继承权等。
著名商标还可以获得额外的法律保护,如禁止他人在非类似商标上注册、使用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字的一部分、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等。
这些政策和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建议企业在申请商标后,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和保护,以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