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托收日是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日期。具体来说,单位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可选择的托收日是在每月的1日至31日之间,如果托收当月没有30日或31日,则会在当月的最后一日进行托收。这种托收方式的灵活性提高了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