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缴制下,公司注册资金的到位时间 由企业自行决定,并没有强制性的到位时间限制。具体来说:
认缴期最长为30年,公司可以在注册后的30年内完成出资。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行约定出资时间,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出资时间一般发生在实缴出资时间之前,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银行账户,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如果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提出意见,要求公司按原出资期限出资。
综上所述,认缴资金到位的具体时间主要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的约定,公司可以在注册后的30年内自行安排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