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前 3天发传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此外,当案件立案后,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因此,结合这些规定,法院通常会在立案后三天内发出传票,以确保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应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送达时间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性、法院工作进度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如案件复杂或需追加被告,传票送达可能会被延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提前更多时间发送传票。
为了确保顺利接收传票,建议当事人及时关注法院的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传票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