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商标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并缴纳转让规费。
商标局受理后,通常1-2个月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人需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受让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转让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转让规费、公证费等。
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书、公证书等材料。
商标转让成功后,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将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