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后,应当到 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到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2. 填写申请表格后提交需要办理公证的合同等相关材料。
3. 公证处受理申请后并审查。
4. 开始公证,并在公证员询问笔录上确认签名。
5. 最后,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凭借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此外,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等特定类型的协议,还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财产证明等。
建议选择离自己较近的公证处进行办理,以便节省时间和交通成本。如果对公证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可以先咨询当地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以确保顺利完成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