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术语中,第二被告指的是 共同犯罪中的次要犯罪行为人。当存在多人共同作案形成团伙犯罪时,法院需要区分各人在犯罪中所起的核心、作用、领导、组织策划的责任以及所要承担的后果。第一被告通常指首犯,第二被告指主犯,而第三被告则指从犯。
具体来说,第二被告在诉讼中的地位是较为次要的,其责任较第一被告为轻。原告在起诉时,通常会根据自己理解的责任大小来划分被告,将承担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人列为第一被告,而将承担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的人列为第二被告。在法院开庭审理时,为了方便起见,也会顺着原告的称呼来称呼被告。
这种划分有助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更清晰地了解各被告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责任,从而作出更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