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增值税;
消费税;
进口产品增值税;
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央企业所得税;
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
资源税;
证券交易税;
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
出口产品退税管理;
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
车辆购置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些税种涵盖了从商品和服务交易到企业盈利、投资收益以及特定行业如海洋石油和金融业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国税系统的广泛征税范围和对国民经济的全面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