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为 一年,从估价报告出具当天开始计算。如果评估报告超过这个有效期,那么它将失效,并且需要重新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可能会因为某些特殊情况而缩短,例如,如果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那么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当缩短。此外,如果拆迁期限较长,而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较短,那么在拆迁期限内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但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有所不同。如果需要延长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当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载明延长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