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种植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若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则需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申请者需准备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图,以确定土地的用途属性是否符合建设要求。若土地占用了基本农田,则不符合申请要求。
申请者需要将建造的结构图准备好,并有详细的建造方案,以便于审查建造中是否破坏耕地层。
需要将建造的大棚实际位置标注出来,同时还需要有占地的面积标识,附属设施的占地面积以及用途也需要进行标注。
由于温室大棚属于生产设施用地,必须要在被批准之后才可以按照既定的规范建造,并且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提交所有资料后,需要到镇级部门申报,并经过县级部门审批及备案,才能进行温室大棚的建造。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符合法规要求,以顺利获得审批。
若涉及基本农田,应特别注意遵守相关法规,避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