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和 户口本原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三张2寸红底免冠合照。
离婚调解书或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及 离婚证。
无配偶声明,即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配偶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适用于丧偶再婚的情况)。
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如适用)。
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
婚姻状况证明,如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等。
建议您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先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从而避免多次往返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