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主要管辖以下方面: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包括名称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监督管理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负责商标的受理、形式审查等工作,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
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组织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
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
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工作,确保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