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以下证件:
《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仅需提供家庭户籍的首页和夫妻双方的那一页。
夫妻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如适用)。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如夫妻双方离婚)。
病残儿医学鉴定书(如果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
3—5人的旁证材料,例如女方父母结婚证及户口本(农村人口中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
生子女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及独生子女证(独子独女结婚)。
死亡证明或相关死亡证明材料(如丧偶再婚)。
两代以上独生子女证明(如果夫妻为两代以上独生子女)。
无生育能力证明(如患不育症)。
伤残军人证(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
收养证明(如果收养了子女)。
烈士证(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烈士)。
残疾证(如因工致残)。
特殊情况下的其它材料。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二胎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