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可以过户。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是特定经营者在特定经营条件下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许可,具有特定的主体属性。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依据申请人的条件和申请核发的,不能随意转让给他人。
如果需要变更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具体来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因此,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通过过户的方式转让,而是需要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