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等,这些国家的民法典中包含了有关贸易的法律条款,此外还有商法典,如《商法典》等,专门规定了商事行为、海商、保险、票据或公司等方面的法律。
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的《1999年货物买卖法》(Sale of Goods Act, 1979)、《美国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
中国:相关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
《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该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80年通过,旨在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提供一套统一的规则,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内容。
双边和多边的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例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中国已和多个国家和区域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
国际贸易术语方面: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其他惯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UCP)、《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URC)等。
这些法律、条约和惯例共同构成了国际贸易的法律框架,为国际货物买卖、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时,各方应充分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