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山阳县法院获颁商洛“0000004”号林业碳票,标志着商洛市首张“司法碳票”在山阳落地。这是商洛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以来,山阳县获颁的第二张林业碳票。
商洛林业碳票是指依据商洛市地方林业碳汇计量指南(标准)及流程开发的林业碳汇产品,发挥着森林碳库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作用,主要用于抵消环境损害、综合能耗、温室气体减排、生态修复以及VEP项目“损一补二”等。自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以来,山阳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按照“使用者付费、保护者受益、损坏者赔偿”的原则,多领域研究应用场景,创新推动“碳票+生态司法”工作,引导违法行为人认购商洛林业碳票,不断厚植生态优势。
据介绍,本次获颁的碳票,是山阳县法院在审理森林失火、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案件中,利用涉林违法案件收缴资金,聘请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院按照碳汇方法学实地测算,引导违法行为人购买林业碳汇面积666.7亩,共计产生二氧化碳减排量2089.93吨。通过购买林业碳票,建设司法碳汇林试点工程,实现生态修复责任量化为可执行的碳汇指标,破解传统环境案件中“修复难、执行难”问题,提升了保护生态的社会共识,持续提升生态治理效能。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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