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实习生 沈峻如)日前,市民曲女士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咨询,她刚生了小孩,在医院的时候用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参保登记,她想了解缴上保险以后多久能享受待遇,户口办下来后如何进行参保信息变更?
记者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12个月及以上参保缴费的,按普通居民相关政策执行。自202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开始,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刚出生的新生儿,在医院的时候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参保登记,户口办下来后有两种方式可以进行参保信息变更。
线下变更方式。亲属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前往居民医保所属地的医保经办业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线上变更方式。新生儿亲属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代办-亲友绑定-添加亲友绑定(证件类型选择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编号填写出生证明编号)-回到我要代办界面,选择亲友代办-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信息修改-选择亲友,勾选《代办承诺书》-下一步,在线办理-将有效证件类型修改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见户口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下一步,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照片(照片不能过大,否则无法上传,上传界面需要点开箭头再进行上传,不能在户口簿界面同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