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穿着整洁的服装是非常重要的,以体现对司法程序的尊重。以下是一些关于开庭服装的建议:
正式场合:
法官在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或出席法官任命、授予法官等级仪式时应穿着法官袍。
基层法院: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可以不穿着法官袍,但具体要求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律师去法院时,穿着应以庄重智慧为原则,推荐穿着蓝黑色的西装,白色衬衫搭配银灰色斜纹领带,黑色皮鞋,黑色袜子,黑色真皮公文包,整齐传统的短发。
一般出庭人员,包括原告、被告、诉讼参与人等,也应穿着整洁,避免浓妆艳抹或赤膊上阵,仪表要端庄。
领带:不同场合佩戴领带的要求不同。审判、执行等公务场合一般佩戴蓝色领带。
法徽:法徽是法官的专属服装,袍上绣有法徽,开庭审判时无需单独再佩戴。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与口袋上沿平齐。
综上所述,开庭时的着装要求主要围绕整洁、庄重、得体,具体穿着可以根据身份和场合的不同而有所调整。法官需穿着法官袍,律师应穿着庄重智慧的服装,一般出庭人员也应保持整洁的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