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标价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的标价签、价目表等上所标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购买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
例如,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
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通过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虚构原价或虚假打折,如标称“全场2折”但实际上只有少数商品享受此折扣。
使用模糊的语言或符号,如“出厂价”、“特价”等,误导消费者。
不履行之前的价格承诺,如承诺的优惠未兑现。
这些行为均属于价格欺诈的范畴,违反了《价格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应仔细核对商品或服务的标价信息,确保其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标价所误导。同时,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的标价信息,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