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陆起诉港资企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基本文件:需要准备香港公司的主体材料,包括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书和周年申报表(一般只需最近一年)。
特殊文件:如果香港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需要提供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
个人身份文件:如果诉讼当事人是外国国籍或港澳台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等身份信息证明文件。
公司决议文件:如果香港公司作为原告,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协议等,并确保这些文件已经过公证。
公证要求:所有文件必须通过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进行公证,并由香港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公证流程:
提交材料:确定所需公证的文件清单,准备好齐全的资料,提交给由中国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审核材料:公证人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起草公证初稿:审核通过后,律师会起草公证初稿,供客户确认。
客户确认:客户仔细核对公证初稿,确保无误后确认。
授权委托书:如果公司有权签字的人不能亲自到内地签署诉讼文件,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内地的律师代为处理诉讼事务。这份委托书也需要进行公证。
公证手续:从香港寄交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或者在香港形成的证据材料,均需办理公证手续。
提交法院:将公证后的所有文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完成后续诉讼程序。
建议
选择合适的公证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要求,选择成本和时间上更为可行的方式,如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电子查册中心查询并进行公证,或委托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身份的律师进行公证。
咨询专业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所有文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并了解最新的法律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