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依据以下理由劝退员工:
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合法且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
员工的行为客观存在且属于“严重”违反,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不服从调动、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等。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理符合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录用标准,如能力、技能等达不到要求。
员工虽经培训或调岗,但仍无法胜任工作。
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
员工因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
员工在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员工存在多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在接到用人单位改正要求后拒不改正。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
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失职,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