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当防卫,是指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然而,如果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重大损害,这种行为就被称为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的特征包括:
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出了为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
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种损害超出了正当防卫所允许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防卫过当虽然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对于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总结来说,防卫过当是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会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