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的伤残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来确定。以下是德阳伤残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236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189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1421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减轻因工伤造成的经济负担。建议您在具体操作中,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赔偿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