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证据是指 以书面形式存在的审计证据,它包括会计凭证、各种会计记录、各种合同、通知书、报告等。这类证据具有数量多、覆盖范围广、来源渠道多样化、容易被篡改的特点。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体,也可以称之为“基本证据”。
具体来说,书面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是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包括账簿、明细表、试算平衡表等,用于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用于证明被审计单位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包括各种通知、函件等,用于证明被审计单位对外部事物的告知或确认。
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用于总结和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此外,书面证据的可靠性程度因其被篡改伪造的可能性大小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从企业内部得到的证据,其可靠性小于由企业外部得到的证据。注册会计师在收集和使用书面证据时,需要认真细致的鉴定和分析,运用专业判断,辨别真伪,以充分正确地利用这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