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如果在执行死刑过程中发现罪犯是孕妇,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通常情况下,改判为无期徒刑。这一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刑法》第四十九条中。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如果发现罪犯正在怀孕,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如果罪犯在审判时是孕妇,无论怀孕是否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适用死刑。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孕妇和胎儿的权益,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人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