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单位可以不买公积金: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若符合相关规定,可经批准后暂不缴纳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未雇佣员工),通常可不缴纳公积金。
企业注册地在县级以下城镇且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也可能不交公积金,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限制条件,并不是所有企业或组织都可以免除缴纳公积金的责任。此外,地区间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还需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建议:企业在考虑是否缴纳公积金时,应仔细研究相关法规,确保合规操作,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