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您应当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对罚款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罚款,以免产生滞纳金或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