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包括:
1.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对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一般会被判处拘役1个月至6个月,并处罚金。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
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如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等;
血液酒精含量(若涉及醉酒驾驶);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妨害公务罪等。
此外,如果犯罪人在判决前被刑事拘留,拘留一日可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也可以判处缓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期和罚金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将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的刑罚为拘役1个月至6个月,并处罚金。具体判决结果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量刑裁量权来确定。建议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