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录用备案是指 用人单位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劳动用工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工行为和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招录职工
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
职工退休、内部退养、伤亡等
初始备案
劳动用工变化备案
注销备案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防止企业滥用用工权
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和秩序
确保企业招聘行为合法合规
保护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企业需填写新员工的个人信息、录用日期、职位、薪资等相关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无需劳动局备案盖章。但在某些地区,劳动管理部门要求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合同提交至劳动部门进行备案,以便于统计和监控企业用工情况。
用人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所招人员的户口本、毕业证、失业证
《招收人员情况表》、《招收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四份)
综上所述,招工录用备案是用人单位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其劳动用工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审核和监督管理的过程。这一制度旨在规范劳动用工秩序,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