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自诉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当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案件由公诉机关处理。
指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与侮辱罪类似,当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案件由公诉机关处理。
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则案件由公诉机关处理。一般情况下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指家庭成员之间长期虐待对方,情节恶劣但未达到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程度。此类案件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此类案件只能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行为。此类案件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前提是被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此类案件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指非法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此类案件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此类案件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此类案件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指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案件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此类案件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这些罪名中,大部分可由被害人自行起诉,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案件会由公诉机关介入处理。自诉案件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被害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且案件性质适合通过自诉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