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费,也称为劳务费,是指 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就业劳动所得的报酬。这一定义在多篇法律文献中得到了确认,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劳动费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费是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或其他非雇佣关系的劳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而工资薪金所得则是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任职或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具体来说,劳动费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费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在取得劳动报酬收入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劳动报酬收入 - 费用扣除) × 税率。
综上所述,劳动费是指个人因独立从事非就业劳动而获得的各类报酬,并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